首页  团委概况  党建工作  规章制度  办事指南  资料下载  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会改革情况

    时间:2023-07-03作者:来源: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

    指标

    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R是

    □否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R是

    □否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R是

    □否

    实有60人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R是

    □否

    实有5人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R是

    □否

    实有6个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R是

    □否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R是

    □否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R是

    □否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R是

    □否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R是

    □否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R是

    □否

    召开日期为:2022年11月26日-27日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R是

    □否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R是

    □否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R是

    □否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R是

    □否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R是

    □否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R是

    □否


    18.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R是

    □否


    19. 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R是

    □否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11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11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11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11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11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11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11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11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11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11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11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11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11


    14.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11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

    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统计学院研究生会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金融学院研究生会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财政与公共经济学院研究生会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会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信息学院研究生会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工商管理学院研究生会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会计学院研究生会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文化旅游与新闻艺术学院研究生会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会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法学院研究生会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会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二、《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会章程》

    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会,简称“山财研会”或“山财研究生会”,是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具体指导下由全校研究生构成的群众性学生组织,是学校研究生利益的忠实代表。

    第三条 本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会员,会员通过学校研究生代表大会行使权利。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以校规校纪为准绳。

    第四条 本会是党领导下的,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本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

    第五条 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青年学生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具体指导下,引领我校同学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把我校建设成高水平研究应用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倡导和组织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开展勤工助学、公益劳动等活动,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并协助学校解决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创建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努力做服务学生的优秀学生组织;

    (三)组织和领导学生开展社会公益服务,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五)维护广大研究生切身利益,经常反映研究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第二章 会 员

    第六条 本会实行会员制,凡是本校正式注册的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承认本会章程,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重大事务;

    (二)通过正当途径对本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及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参加本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任务;

    (二)在合理必要时给予本会力所能及的支持与帮助,自觉维护本会的名誉;

    (三)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本会和其他会员的权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四)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做好本会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

    第九条 本会会员要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敢想敢做又善作善成,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让青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

    第十条 研究生会工作人员除履行上述义务之外,还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身行为,努力为学生服务,在学生中起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第三章 组织和职责

    第十一条 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二条 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是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三条 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研究生会委员会委员提议,并得到研究生会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成员同意,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十四条 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分为正式代表和列席代表。正式代表以学院为单位,由校研究生会按各学院会员人数确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并经班级、学院推荐选举产生,列席代表从学生组织中产生。正式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会员总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组织,其中非校、院级研究生会骨干成员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

    第十五条 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第十六条 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制定或修订研究生会组织章程,监督章程实施;

    (二)听取、审议上一届研究生会组织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研究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产生新一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四)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

    (五)讨论和决定应由研究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六)应当由大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 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表决的方式、程序、有效票数等具体事项由代表大会决定。

    第十八条 研究生会委员会由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3名委员组成,每届任期一年。研究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任期相应改变。研究生代表大会休会期间,如有委员毕业或休(退)学等特殊情况造成名额空缺,应通过召开研究生会委员会会议进行委员增补。

    第十九条 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会委员会职权:

    (一)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作为最高决策机构,执行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决议,研究、总结和安排学校团委研究生会工作,商讨决定有关学校团委研究生会工作的重大事项,对外代表本会;

    (二)监督研究生会组织章程实施;

    (三)听取、审议研究生会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

    (四)召集研究生代表大会;

    (五)决定研究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个别调整事项;

    (六)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七)行使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其它职权。

    第四章 执行机构

    第二十条 研究生会组织架构一般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

    第二十一条 主席团实行轮值制度,集体负责研究生会重大事项,成员不超过5人,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第二十二条 具体工作部门设置为办公室、科研部、新媒体、文体部、实践部、权益部。

    第二十三条 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应是信念坚定、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学业优良、作风务实的学生。

    第二十四条 研究生会主席团以及部门的职责:

    (一)研究生会主席团职责

    1、在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对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2、落实常设机构提出的工作意见;

    3、批准任免研究生会组织各工作部门负责人;

    4、统筹、规划、指导、帮助研究生会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5、及时完成学校党政工团等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6、负责对接各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

    7、处理研究生会其他重要日常事务。

    (二)部门职责

    1、执行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决议,实施本章程,落实研究生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2、负责在校内组织开展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3、统筹、协调、指导班委会开展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工作和活动。

    第五章 基层组织

    第二十五条 各学院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人数达到一定规模后,可成立学院研究生会。校博士研究生人数达到一定规模且具备独立工作条件,可以成立校博士研究生会。

    第二十六条 学院研究生会是本会的基层组织,其职权主要包括:

    (一)执行校研究生代表大会及其常任代表会议、校研究生会委员会、本会主席团、院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

    (二)积极全面地配合本会的全校性工作,加强各学院之间的联系和交流;

    (三)根据学院研究生会的实际情况,在学院党委的领导和学院团委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和组织各项活动。

    第二十七条 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由院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报所在学院党委和本会批准。

    第二十八条 学院研究生会每年应至少1次通过集中会议或书面形式向本会报告工作情况。由本会对学院研究生会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对全校研究生公开。

    第二十九条 学院研究生会可根据本章程精神及所在学院具体情况,制定学院研究生会的章程和工作制度,但须报本会备案。

    第三十条 校院两级研究生会应充分建立人才流动配置机制和人才发展服务体系,以学生骨干培养为根本,推进校院两级研究生会建设。

    第三十一条 本会有权撤换工作不力的研究生会负责人,但对学院研究生会负责人的撤换要与学院党委取得一致意见。

    第三十二条 研究生会有帮助指导院研究生会开展工作的责任,院研究生会有积极支持参与研究生会工作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 本会对院研究生会的决定和决议有否决权。

    第六章 从严治会

    第三十四条 校研究生会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学校管理。

    第三十五条 本会坚持校党委的全面领导,组织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校团委报告;学校党委定期听取校研究生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要事项。

    第三十六条 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应胸怀崇高理想,恪守学生本分,牢记服务宗旨,守纪律、讲原则、做表率。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八条 本会的一切规则、条例和决定都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本会的一切组织和会员活动都必须遵照本章程。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本章程及其修正案(草案)须经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表决,以与研究生会全体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为通过。

    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机构名称

    人数

    主要职责

    1

    主席团

    5

    1、研究生会工作的总体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主持研究生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负责定期召开研究生会例会,布置各项工作,制定学期计划;定期向上级组织汇报工作,并负责上级精神的传达、贯彻和实施;分管各部门工作,协调各部门间的关系,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汇报,反映广大研究生的意见和建议,对今后工作统筹安排;

    2、提出会内干部的及时合理的调整和任免建议;负责下任主席团人选的提名事宜,进行研究生会内部及时合理的人员调整;

    3、积极参加上级学联和兄弟院校的活动,加强巩固校际联系。

    2

    办公室

    9

    1、起草研究生会各项通知及规章制度,如研究生会文件编写制度、工作作风制度、物资租借制度以及研究生会财务报销流程等;

    2、研究生会物资与档案的整理与归档;

    3、研究生会内部成员以及各部门的监督考核。

    3

    科研部

    9

    1、负责与各学院教学部、科研处协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高质量的学术性讲座和学术交流活动;

    2、承办与引导校级各类科研、学术赛事的开展,如挑战杯、创青春大赛等。

    4

    新媒体

    9

    1、负责校研会各类活动的宣传、摄影及总结汇报工作。如新闻稿件,“山财研说”公众号运营;

    2、利用线上宣传平台举办学术经验、考公考博经验分享活动;

    3、负责各学院研究生会官方线上平台的引导和宣传工作。

    5

    文体部

    10

    1、主办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的大型文艺活动,如迎新晚会、毕业欢送晚会等;

    2、宣传校园文化,丰富校园文化氛围,陶冶研究生的情操。

    6

    实践部

    9

    1、负责与我校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与联系,通过线上推送、线下交流等方式及时提供研究生就业信息与深造资源;

    2、负责与其他高校研究生会的联系与交流以及校外志愿活动。

    7

    权益部

    9

    1、维护研究生权益的信息反馈,搜集研究生学习和生活中的权益方面的事例,并及时上报给学校;

    2、与学校后勤等部门联系,反应研究生的生活合理要求;

    3、不定期举办权益宣讲活动,提供研究生的权益意识。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1

    李想

    共青团员

    会计学院

    2021级


    2

    李维旭

    共青团员

    信息学院

    2021级


    3

    左立晨

    共青团员

    金融学院

    2021级


    4

    王靖瑞

    中共党员

    统计学院

    2021级


    5

    姚芸蕾

    共青团员

    会计学院

    2021级


    6

    陈雅豪

    中共党员

    国际贸易学院

    2021级


    7

    禹晓瑛

    共青团员

    国际贸易学院

    2021级


    8

    王菲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2022级


    9

    李方方

    中共党员

    国际贸易学院

    2022级


    10

    曲晓锋

    共青团员

    国际贸易学院

    2022级


    11

    许志轩

    共青团员

    会计学院

    2022级


    12

    张文辉

    共青团员

    会计学院

    2022级


    13

    王菲

    共青团员

    会计学院

    2022级


    14

    陈雪涛

    共青团员

    会计学院

    2022级


    15

    王娜

    共青团员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级


    16

    刘颖

    预备党员

    会计学院

    2021级


    17

    底聪

    中共党员

    法学院

    2021级


    18

    张宇星

    共青团员

    会计学院

    2022级


    19

    汪慧云

    中共党员

    国贸学院

    2022级


    20

    舒晨

    共青团员

    国贸学院

    2022级


    21

    张怡

    共青团员

    统计学院

    2022级


    22

    徐晨渲

    共青团员

    会计学院

    2022级


    23

    温琦

    共青团员

    财政与公共经济学院

    2022级


    24

    郭潞潞

    共青团员

    会计学院

    2022级


    25

    张馨蕊

    共青团员

    会计学院

    2021级


    26

    何静

    预备党员

    金融学院

    2021级


    27

    王天城

    共青团员

    工商管理学院

    2022级


    28

    赵琳

    共青团员

    国际贸易学院

    2022级


    29

    邢丹丹

    共青团员

    国际贸易学院

    2022级


    30

    周丽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2022级


    31

    李强强

    共青团员

    会计学院

    2022级


    32

    韦仆

    共青团员

    会计学院

    2022级


    33

    郑禹新

    中共党员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级


    34

    成佳宇

    共青团员

    统计学院

    2021级


    35

    陈湲蓉

    预备党员

    法学院

    2021级


    36

    周玉霞

    共青团员

    公共管理学院

    2022级


    37

    张可菲

    共青团员

    公共管理学院

    2022级


    38

    韩星竹

    中共党员

    公共管理学院

    2022级


    39

    张海霞

    共青团员

    统计学院

    2022级


    40

    刘文文

    共青团员

    财政与公共经济学院

    2022级


    41

    贾晓璇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2022级


    42

    安佳欣

    中共党员

    会计学院

    2022级


    43

    黄玄

    共青团员

    信息学院

    2021级


    44

    王子玲

    预备党员

    工商管理学院

    2021级


    45

    李芯茹

    中共党员

    工商管理学院

    2021级


    46

    史霞子

    共青团员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级


    47

    牛丹麟

    共青团员

    会计学院

    2022级


    48

    王祎聪

    中共党员

    金融学院

    2022级


    49

    王馨清

    中共党员

    会计学院

    2022级


    50

    李宇思

    共青团员

    工商管理学院

    2022级


    51

    闫梓玮

    中共党员

    会计学院

    2022级


    52

    李宇涵

    中共党员

    会计学院

    2021级


    53

    李世凤

    中共党员

    统计学院

    2021级


    54

    王哲瑛

    共青团员

    会计学院

    2021级


    55

    胡文轩

    中共党员

    经济学院

    2022级


    56

    冯阳帆

    共青团员

    会计学院

    2022级


    57

    宋岱

    共青团员

    会计学院

    2022级


    58

    徐一民

    中共党员

    会计学院

    2022级


    59

    王文花

    中共党员

    统计学院

    2022级


    60

    梁欣雨

    共青团员

    金融学院

    2022级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会组织工作 部门成员均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选举办法

    根据《中华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和《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的规定,制定选举办法。

    一、经校党委和省学联批准,山西财经大学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山西财经大学第二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提出山西财经大学第二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6人,应选5人,差额1人。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二、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三、山西财经大学第二届研究生会候选人建议名单由各学院团委推荐,经学院党委同意,由学校团委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四、选举设监票人1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选举设计 票人2名,由大会筹备工作组提名,在监票人的指导和监督下工作。

    五、正式选举时,参加选举的正式代表人数超过应到正式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因病、因事请假的,不能委托他人投票。选举时,提交大会的选票数同应到会正式代表的人数相符,按实到会正式代表的人数分发选票。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六、正式选举时,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正式代表的半数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最后几名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的人数少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时,不足的名额进行补选,补选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根据差额原则,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再次投票,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获得赞成票数不得少于应到会正式代表数的三分之一。

    七、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表示不赞成的,可以另选他人;表示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表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的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的空格内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选票一经投出,不得取回更改。选票一律用黑色书写笔填写,位置要端正,符号要准确。选票上选举人表达意愿的姓名、符号不符合选举办法规定的、填写不规范且无法辨认的、未按规定填写的选票为无效票。

    八、选举时,发出的选票应当同实到会正式代表人数相符,剩余选票由总监票人当众剪角作废。监票人和工作人员在清点选票时,无“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委员会”印章的选票作废。

    九、大会选举设一个票箱。监票人先投票,然后大会主席团成员和其他代表依次投票。

    十、正式选举结束后,由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计票结果,当选的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十一、本选举办法,由大会主席团讨论后提交全体代表表决,表决通过后生效。选举中,如果发生本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按有关规定讨论决定。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2年11月26日—27日

    召开地点(形式):山西财经大学坞城校区立信报告厅(线上线下相结合)

    代表数量:54人

    主要议程:

    一、听取并审议《山西财经大学第二届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二、修订《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会章程》;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研究生会委员会;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

    宣传报道链接:http://news.sxufe.edu.cn/info/1002/24644.htm




    现场照片:

    八、校级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

    产生办法

    各学院研究生会和班级为代表选举单位,进行代表的推荐、酝酿、考察和选举工作。主要程序包括:

    1、推荐提名。推荐提名从基层开始,要认真贯彻民主中制原则,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经与单位党组织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2、组织考察。要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逐个考察,主要考察他们是否符合代表条件,特别要注意考察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基础。

    3、严格审查。实行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的审核制度,征求学院党委意见。各选举单位要对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并做出结论性意见。

    4、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各单位在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分配的代表名额和代表条件、构成要求以及考察情况,按多于分配名额20%的要求,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学院团委审核,在各选举单位公示三天。

    5、组织选举。各选举单位组织进行差额选举,产生正式代表。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根据《中华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会章程》制定《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会考核制度》,以下为考核制度的具体内容:

    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会考核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会章程》制定。

    第二条 研究生会成员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把我校建成高水平研究应用型大学贡献青春力量。

    第三条 研究生会成员要以学生为本,坚持为了同学、代表同学、服务同学、依靠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与批评。

    第四条 研究生会成员要牢记“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恪守学生本分,摒弃庸俗习气,扎扎实实做事,永葆理想主义情怀。

    第二章 思想考核

    第五条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者加2分。

    第六条 维护祖国的利益,坚决维护祖国的尊严和荣誉者加2分。

    第七条 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关系,严以律己,关心他人,诚实谦虚,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者加2分。

    第八条 与广大同学平等相处,善于联系群众,团结广大同学,努力成为同学的知心朋友者加2分。

    第九条 专业思想端正,学习目的明确,文化成绩良好者加2分。

    第三章 例会考核

    第十条 部门负责人例会缺席者(无故不到者)每次扣2分,早退、迟到者每次扣1分,无故请假者一次扣1分,有事请假者一次扣0.5分;与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迟到5分钟以上视为无故缺席。

    需要请假的,会前需向主席团做出书面请假,写好姓名、时间、原因等,经主席团同意并向办公室报备,方可请假。所有未经主席团受理的请假,均视为无故缺席。每三次请假视作一次无故缺席,每三次无故缺席者,由评议会按照相关流程,进行劝退。

    第十一条 部门负责人例会期间需保持安静,不准私自交谈,不准玩手机,违者扣1分。

    第十二条 每次部门负责人例会必须做好会议记录,方便以后工作。记录要求认真,字体工整、内容详细。未做会议记录者,每次扣1分。

    第十三条 各部门每星期按照规定的时间,召开部门例会,主席团成员会定期检查。每查出一次,部门负责人扣1分。

    第十四条 每月30日前,各部门例会会议记录电子版需上交到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整理汇总后,上交至主席团,作为工作考核的一部分。逾期不交的部门,部门负责人扣1分。

    第四章 值班考核

    第十五条 所有人按照值班表,按时值班,主席团将不定时进行检查。如有违反,每次扣2分。

    如需请假,提前向主席团做出书面申请,写好姓名、时间、原因等,经主席团同意并向办公室报备,方可请假。所有未经主席团受理的请假,均视为无故缺席。每三次请假视作一次无故缺席,每三次无故缺席者,由评议会按照相关流程,进行劝退。

    第十六条 值班地点为学生活动中心209室,每次值班需处理研究生会日常工作和帮助校团委老师处理校团委日常工作。值班期间要认真工作,禁止嬉戏打闹、玩手机。没工作时,可以学习课内知识,要展现良好的当代学生干部风范。如发现值班过程中,不认真值班,嬉戏打闹者,酌情扣1-2分。

    第十七条 值班结束后,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如不填写,则视为无故缺席值班。

    第五章 工作考核

    第十八条 每学期开学前,需将本部门本学期的工作计划上交至办公室,逾期不交,部门负责人扣5分。

    第十九条 每月30日,需将本部门本月工作总结交至办公室;学期结束前,需将本部门本学期工作总结交至办公室。逾期不交,部门负责人扣5分。

    第二十条 若有部门想举办活动,必须提前向主席团上交策划书,经过主席团和校团委同意,方可举办。如有违反,由评议会按照相关流程,进行劝退。

    第二十一条 各大型活动无故不参加者一次扣5分,迟到或早退者酌情扣1-3分。

    第二十二条 活动期间,会场没有秩序或会场布置较乱者酌情扣2-5分,质量不合格者酌情扣1-5分。

    第二十三条 在每项活动过程中各部门要积极互相配合,如有不执行者,每次扣5分。

    第二十四条 每位成员都应该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认真、按时完成负责人安排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及时提出,加以解决。对其本职或本部门的工作,不关心、不负责、不完成者一次扣5分,完成不合格者酌情扣1-5分。

    第二十五条 凡是研究生会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没有按时上交者一次扣5分,活动总结报告在活动后一周内交回研究生会办公室,否则扣2-4分。

    第二十六条 没有认真组织好所属部门工作者,酌情扣2-5分。

    第二十七条 对校团委、主席团要求的工作任务(本部门、非本部门的)无故不执行者扣2-5分,延误者酌情扣1-3分。

    第二十八条 未按时按量完成本职工作者,每次扣1-3分。

    第二十九条 在工作期间有勾心斗角者酌情扣5-10分。态度不端正者每次扣3-5分。

    第三十条 不准以权谋私,工作期间出现重大政治错误或重大事故的,由评议会按照流程进行劝退。

    第六章 附 录

    第三十一条 制度基准分为100分,每学期考核成绩在85分及以上的,考核等次为“优秀”;考核成绩在70分以下的(不包括70分),考核等次为“不合格”;其余成绩,考核等次为“合格”。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主要考核研究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可参照本制度,建立部门工作人员考核制度。

    第三十三条 各职能部门考核方式为述职评议制度,评议会成员以学生代表为主,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校团委组成共同参与评议。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思想考核,例会考核,值班考核。工作考核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第三十四条 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汇总,上交至办公室。同职能部门负责人考核结果,办公室进行统一的汇总、整理,并装进工作人员、部门负责人档案中。

    第三十五条 部门负责人及主席团发生重大问题时,评议会将按照投票表决的方式决定部门负责人的去留。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会主席团所有。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米园园

    是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米园园

    是


    【关闭窗口】
    相关链接
  • 中国共青团
  • 山西共青团
  • 山西财经大学
  • 青年之声•山西财经大学
    信息服务
  • 团委系统
  • 信息公开
    团务知识
  • 团旗
  • 团徽
  • 团歌
  • 团章
    微平台

    Copyright @ 2011 All Rights Reserved  |   山西财经大学青春财大 版权所有         校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140号 邮编:030006     电话:0351-7666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