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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财经大学学生会改革情况

    时间:2022-11-08作者:来源:

    山西财经大学学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1—2022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标注“▲”为观测指标,2021—2022学年暂不作硬性要求。

    指标

    结论

    备注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R是

    □否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R是

    □否


    3.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R是

    □否

    实有59人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R是

    □否

    实有5人

    5.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R是

    □否

    实有6个

    6.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R是

    □否


    7.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R是

    □否


    8.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R是

    □否


    9.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R是

    □否


    10.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R是

    □否


    11★.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R是

    □否

    召开日期为:12月10日、11日

    12.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R是

    □否


    13.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R是

    □否


    14.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R是

    □否


    15.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R是

    □否


    16.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R是

    □否


    17★.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R是

    □否


    18▲.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R是

    □否


    19▲.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R是

    □否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项目

    是否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17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17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16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16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17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16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16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17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16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17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17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17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17


    14.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15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

    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经济学院

    学生会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统计学院

    学生会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金融学院

    学生会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财政与公共经济学院学生会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国际贸易学院学生会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信息学院

    学生会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工商管理学院学生会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会计学院

    学生会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文化旅游与新闻艺术学院学生会

    是

    是

    否

    否

    是

    是

    是

    是

    否

    是

    是

    是

    是

    是

    公共管理学院学生会

    是

    是

    是

    是

    是

    否

    否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否

    法学院

    学生会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经贸外语学院学生会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应用数学学院学生会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资源环境学院学生会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体育学院

    学生会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中德学院

    学生会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否

    二、《山西财经大学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山西财经大学学生会是在校党委领导下,校团委具体指导帮助下的全校本科学生的群众性学生组织。

    第二条  本会承认全国学联章程,并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山西省学生联合会。

    第三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四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第五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体现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组织同学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二)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组织同学开展有益于成长成才的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三)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四)沟通学校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五)坚持从严治会,规范学生会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作广大同学的表率。

    第二章  会  员

    第六条 凡我校在学的中国籍本科生均为学生会组织会员。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对通过符合本章程的民主程序,有讨论、建议、监督和批评的权利。

    (二)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有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享受本会各种待遇的权利。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本会章程,服从并执行本会决议。

    (二)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自身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努力学习本专业知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

    (三)尊重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自觉维护本会名誉。

    第九条  各级学生会成员除履行上述义务之外,还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践行学生会宗旨,珍惜服务同学和锻炼提高能力的机会。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小官僚”等问题,在学生中起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第十条  各级学生会干部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第三章  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一条 山西财经大学学生代表大会是广大同学依法规行使民主权力、参与学校治理的机构。

    第十二条  山西财经大学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经学生会主席团提议,并得到学生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并报请校团委审议通过、校党委批准可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十三条  山西财经大学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学代会选举结果应当向大会公告,并经同级党委批准,报上级学联、学生会组织备案。

    第十四条  山西财经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第十五条  山西财经大学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议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决定本会的重大问题。

    (三)修改本会章程并监督章程实施。

    (四)选举产生山西财经大学学生会委员会。

    (五)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

    第十六条  山西财经大学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表决的方式、程序、有效票数等具体事项由代表大会决定。

    第四章  委员会

    第十七条  山西财经大学学生会委员会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9名委员组成,每届任期一年。学生代表大会休会期间,如有委员毕业或休(退)学造成名额空缺,应通过召开学生委员会全委会进行委员增补。

    第十八条  山西财经大学学生会委员会职权:

    (一)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作为最高决策机构,执行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研究、总结和安排学生会工作,商讨决定有关学生会工作的重大事项,对外代表本会。

    (二)选举学生会主席团,决定学生会机构设置和下属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划分。

    (三)监督学生会的工作及决策执行情况,监督和考核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

    (四)行使学生代表大会的其它职权。

    第五章 校学生会

    第十九条 校学生会组织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主席团成员设5人,部门设6个。

    第二十条  主席团实行轮值制度,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具体职责: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对外代表山西财经大学学生会;

    (二)审议、制订学生会的年度工作计划、报告、主持日常工作;

    (三)任免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

    第六章  基层组织

    第二十一条  学院学生会和班级属于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所在院党组织领导和所在院团组织、校学生会组织指导。

    第二十二条  各学院学生会和班级应积极参加校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向校学生会工作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并按时参加学院学生会主席例会。

    第二十三条 校学生会对学院学生会工作每学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进行公开。

    第二十三条  校学生会各部门工作人员由学院组织推荐。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山西财经大学学生会。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机构名称

    人数

    主要职责

    1

    主席团

    5

    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掌握各部的运作情况、工作目标达到与否,全权监督、指导学生会相应部门所承办的活动。

    2

    办公室

    9

    办公室是校学生会的枢纽部门,统筹协调各部门、各院级学生会的工作关系,保证学生会内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是各部门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3

    权益部

    9

    权益部通过多种渠道来收集同学们的问题反馈,尽最大的努力帮助同学解决各方面的权益问题,维护学生权益,解决学生生活问题。

    4

    学习部

    9

    学习部通过汇聚校内外优秀学术资源,举办“每周一讲”特色讲座、知识竞赛以及多元的校园文化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5

    体育部

    9

    体育部致力于在校内推广各项体育活动以增强学生体质、丰富师生课余活生活的组织。每一代的体育部人都努力将体育的元素融入校园文化,融入各位师生的生活中去。

    6

    宣传部

    9

    宣传部负责宣传校学生会的活动信息和学生会先进理念,以宣传板、海报设计、通讯稿、摄影等宣传方式为基础,以微信公众号平台等新媒体宣传方式为载体。

    7

    实践部

    9

    实践部负责与公司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积极寻求社会赞助;提供生涯规划服务、就业服务,开展多项就业工作,如协助学生就业处组织开展毕业生双选会、举办求职技能比赛、生涯嘉年华。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
    排名

    1

    荆鹏轩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2018级

    15/50

    2

    白  喆

    共青团员

    体育学院

    2019级

    9/47

    3

    闫婷丽

    共青团员

    统计学院

    2019级

    2/47

    4

    邓璐奇

    共青团员

    财政与公共经济学院

    2019级

    11/47

    5

    高中泰

    预备党员

    会计学院

    2019级

    2/54

    6

    王滨慧

    共青团员

    工商管理学院

    2020级

    7/49

    7

    谷雨菲

    共青团员

    资源环境学院

    2020级

    1/48

    8

    丁  南

    共青团员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级

    2/48

    9

    杜雨璇

    共青团员

    财政与公共经济学院

    2020级

    8/51

    10

    杨婉冰

    共青团员

    统计学院

    2020级

    8/55

    11

    孙世欣

    共青团员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级

    1/47

    12

    杨菁菁

    共青团员

    金融学院

    2020级

    7/48

    13

    史馨羽

    共青团员

    国际贸易学院

    2020级

    3/52

    14

    张杨岚

    共青团员

    公共管理学院

    2020级

    3/48

    15

    陈俊琪

    共青团员

    新闻与艺术学院

    2020级

    14/50

    16

    张诗悦

    共青团员

    国际贸易学院

    2020级

    14/53

    17

    郭睿知

    共青团员

    会计学院

    2020级

    13/47

    18

    张文洁

    共青团员

    新闻与艺术学院

    2020级

    9/51

    19

    周佳玲

    共青团员

    新闻与艺术学院

    2020级

    7/47

    20

    冯艺雯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2020级

    9/49

    21

    陈佳毅

    共青团员

    国际贸易学院

    2020级

    1/46

    22

    李润田

    共青团员

    会计学院

    2019级

    4/55

    23

    张丽艳

    共青团员

    国际贸易学院

    2020级

    9/52

    24

    王晨波

    共青团员

    工商管理学院

    2021级


    25

    曹雨璐

    共青团员

    金融学院

    2021级


    26

    司卓雅

    共青团员

    国际贸易学院

    2021级


    27

    刘雨辰

    共青团员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级


    28

    田晨君

    共青团员

    金融学院

    2021级


    29

    王泽龙

    共青团员

    应用数学学院

    2021级


    30

    来如雪

    共青团员

    公共管理学院

    2021级


    31

    李瑞茜

    共青团员

    财政与公共经济学院

    2021级


    32

    林天扬

    共青团员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级


    33

    王丽娜

    共青团员

    统计学院

    2021级


    34

    潘雨欣

    共青团员

    文化旅游与新闻艺术学院

    2021级


    35

    车卓飒

    共青团员

    公共管理学院

    2021级


    36

    王嘉鑫

    共青团员

    金融学院

    2021级


    37

    何梓璇

    共青团员

    财政与公共经济学院

    2021级


    38

    张  岩

    共青团员

    国际贸易学院

    2021级


    39

    姜思帆

    共青团员

    信息学院

    2021级


    40

    王  哲

    共青团员

    信息学院

    2021级


    41

    任培懋

    共青团员

    国际贸易学院

    2021级


    42

    顾光昕

    共青团员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级


    43

    徐  烁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2021级


    44

    杨浩敏

    共青团员

    国际贸易学院

    2021级


    45

    张福健

    共青团员

    体育学院

    2021级


    46

    李家仪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2021级


    47

    穆丁文

    共青团员

    会计学院

    2021级


    48

    韩逸佳

    共青团员

    国际贸易学院

    2021级


    49

    扎西草

    共青团员

    会计学院

    2021级


    50

    彭鑫灏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2021级


    51

    张林欣

    共青团员

    金融学院

    2021级


    52

    夏英杰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2021级


    53

    张瑞妤

    共青团员

    统计学院

    2021级


    54

    梁嘉鑫

    共青团员

    工商管理学院

    2021级


    55

    徐  佳

    共青团员

    工商管理学院

    2021级


    56

    李娇荫

    共青团员

    会计学院

    2021级


    57

    巩文丽

    共青团员

    会计学院

    2021级


    58

    王钰月

    共青团员

    应用数学学院

    2021级


    59

    张新雪

    共青团员

    国际贸易学院

    2021级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由学院团组织酝酿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经校团委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

    经校党委和省学联批准,山西财经大学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山西财经大学第十届学生会主席团, 提出山西财经大学第十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6人,应选5人,差额1人。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根据《中华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和《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的规定,制定选举办法。

    (一)经校党委和省学联批准,山西财经大学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山西财经大学第十届学生会主席团, 提出山西财经大学第十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6人,应选5人,差额1人。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二)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三)山西财经大学第十届学生会候选人建议名单由各学院团委推荐,经学院党委同意,由学校团委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四)选举设监票人3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选举计票人7名,由大会秘书长提名,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工作。

    (五)正式选举时,参加选举的正式代表人数超过应到正式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因病、因事请假的,不能委托他人投票。选举时,提交大会的选票数同应到会正式代表的人数相符,按实到会正式代表的人数分发选票。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六)正式选举时,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正式代表的半数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的人数少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时,不足的名额进行补选,补选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根据差额原则,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再次投票,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获得赞成票数不得少于应到会正式代表数的三分之一。

    (七)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表示不赞成的,可以另选他人;表示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表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的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的空格内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选票一经投出,不得取回更改。选票一律用黑色书写笔填写,位置要端正,符号要准确。选票上选举人表达意愿的姓名、符号不符合选举办法规定的、填写不规范且无法辨认的、未按规定填写的选票为无效票。

    (八)选举时,发出的选票应当同实到会正式代表人数相符,剩余选票由总监票人当众剪角作废。监票人和工作人员在清点选票时,无学生会印章的选票作废。

    (九)大会选举设一个票箱。监票人先投票,然后主席团成员和其他代表依次投票。

    (十)正式选举结束后,由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计票结果,当选的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十一)本选举办法,由大会主席团讨论后提交全体代表表决通过后生效。选举中,如果发生本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按有关规定讨论决定。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山西财经大学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暨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于2021年12月10日、12月11日在南院立信报告厅顺利召开。大会应到会代表175名,实到会代表175名,符合相关规定。

    大会主要议程有:

    (一)听取并审议《山西财经大学第九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二)修订《山西财经大学学生会章程》;

    (三)选举产生山西财经大学第十届学生会主席团;

    (四)选举产生山西财经大学第十届学生会委员会。

    宣传报道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PwdrcylPAGJj6OLrPOF2uw






    照片:



    八、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校党委和团省委批准的《关于召开学代会的请示》,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学院团委指导下,以学院学生会和班级为选举单位进行代表的推荐、酝酿、考察和选举,列席代表由有关单位指导在学生组织中酝酿推荐,报校团委批复,此次选举共产生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175名,列席代表5名。

    其中学生干部57名,占代表总数的32%;党员代表25名,占代表总数的14%;女代表89名,占代表总数的49%。

    大会正式代表来自全校18个学院,有积极肯干的学生干部,有自强不息、好学上进的 “十佳青年学生”、“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团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还有在学校建设发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等,代表们在坚持先进性的同时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他们用实际行动赢得了广大青年师生的信任。

    经审查,代表们具有以下共同特点: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我校的改革和发展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学习态度端正,工作作风扎实;有较强的议事能力,能积极并如实反映青年师生的意见和要求,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同广大青年师生保持密切联系,受到青年师生的拥护和信任。

    代表资格审查组对“学代会”代表进行了严格的审查,一致认为,全体代表均符合条件,代表产生的程序均符合要求,全体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根据《中华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山西财经大学学生会章程》制定《山西财经大学学生会考核制度》,以下为考核制度的具体内容:

    山西财经大学学生会考核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山西财经大学学生会章程》制定。

    第二条  学生会成员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养自己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我校建设高水平研究应用型大学大学贡献青春力量。

    第三条  学生会成员要以学生为本,坚持为了同学、代表同学、服务同学、依靠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与批评。

    第四条  学生会成员要牢记“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恪守学生本分,摒弃庸俗习气,扎扎实实做事,永葆理想主义情怀。

    第二章  思想考核

    第五条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能准确地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第六条  维护祖国的利益,坚决维护祖国的尊严和荣誉。

    第七条  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关系,严以律己,关心他人,诚实谦虚,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者。

    第八条  与广大同学平等相处,善于联系群众,团结广大同学,努力成为同学的知心朋友者。

    第九条  专业思想端正,学习目的明确,文化成绩良好者加2分。

    第三章  例会考核

    第十条  部门负责人例会缺席者(无故不到者)每次扣2分,早退、迟到者每次扣1分,无故请假者一次扣1分,有事请假者一次扣0.5分;与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迟到5分钟以上视为无故缺席。

    需要请假的,会前需向主席团做出书面请假,写好姓名、时间、原因等,由主席团同意并向办公室报备,方可请假。所有未经主席团受理的请假,均视为无故缺席。每三次请假视作一次无故缺席,每三次无故缺席者,由评议会按照相关流程,进行劝退。

    第十一条  部门负责人例会期间需保持安静,不准私自交谈,不准玩手机,违者扣1分。

    第十二条 每次部门负责人例会必须做好会议记录,方便以后工作。记录要求认真,字体工整、内容详细。如没有会议记录者每次扣1分。

    第十三条  各部门每星期按照规定的时间,召开部门例会,主席团成员会定期的检查。每查处一次,部门负责人扣1分。

    第十四条  每月30日前,各部门例会会议记录电子版需上交到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统一整理汇总后,上交至主席团,作为工作考核的一部分。逾期不交的部门,部门负责人扣1分。

    第四章  值班考核

    第十五条  所有人按照值班表,按时值班,主席团将不定时进行检查。如有违反,每次扣2分。

    需要请假的,需提前向主席团做出书面请假,写好姓名、时间、原因等,由主席团同意并向办公室报备,方可请假。所有未经主席团受理的请假,均视为无故缺席。每三次请假视作一次无故缺席,每三次无故缺席者,由评议会按照相关流程,进行劝退。

    第十六条  值班地点为学生活动中心317室,每次值班需处理学生会日常工作和帮助校团委老师处理校团委日常工作。值班期间禁止嬉戏打闹、玩手机,要认真工作。没工作时,可以学习课内知识,要展现良好的当代学生干部风范。如发现值班过程中,不认真值班,嬉戏打闹的,违者扣1-2分。

    第十七条  值班结束后,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如不填写,则视为无故缺席值班。

    第五章  工作考核

    第十八条  每学期开学前,需将本部门本学期的工作计划上交至办公室,逾期不交,部门负责人扣5分。

    第十九条  每月30日,需将本部门本月工作总结交至办公室;学期结束前,需将本部门本学期工作总结交至办公室。逾期不交,部门负责人扣5分。

    第二十条  如果有部门想举办活动必须提前向主席团上交策划书,经过主席团和校团委同意,方可举办,否则不能私自实行。如有违反,由评议会按照相关流程,进行劝退。

    第二十一条  各大型活动无故不参加者一次扣5分,迟到或早退者酌情扣1-3分。

    第二十二条  活动期间,会场布置没有秩序或会场较乱者酌情扣2-5分,质量不合格者酌情扣1-5分。

    第二十三条 在每项活动过程中各部门要积极互相配合,如有不执行者每次扣5分。

    第二十四条 每位成员都应该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安排的任务应积极、认真、按时完成,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及时提出,加以解决。对其本职或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到而不再关心者一次扣5分。完成不合格者酌情扣1-5分。

    第二十五条 凡是学生会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没有按时上交者一次扣5分,活动总结报告在活动后一周内交回学生会办公室,否则扣2-4分。

    第二十六条 没有认真组织好所属部门工作,酌情扣2—5分。

    第二十七条 对校团委、主席团要求的工作任务(本部门、非本部门的)无故不执行者扣2-5分,延误者酌情扣1-3分。

    第二十八条 未按时按量完成本职工作者,每次扣1-3分。对工作情况不属实者,一次扣2-4分。

    第二十九条 在工作期间有勾心斗角者酌情扣5-10分。态度不端正者每次扣3-5分。

    第三十条  不准以权谋私,工作期间出现重大政治错误或重大事故的,由评议会按照流程进行劝退。

    第六章  附  录

    第三十一条  制度基准分为100分,每学期考核成绩在85分及以上的,考核等次为“优秀”;考核成绩在70分以下的(不包括70分),考核等次为“不合格”;其余成绩,考核等次为“合格”。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主要考核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可参照本制度,建立部门工作人员考核制度。

    第三十三条  各职能部门考核方式为述职评议制度,评议会成员以学生代表为主,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校团委组成共同参与评议。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思想考核,例会考核,值班考核。工作考核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第三十四条  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汇总,上交至办公室。同职能部门负责人考核结果,办公室进行统一的汇总、整理,并装进工作人员、部门负责人档案中。

    第三十五条  部门负责人及主席团发生重大问题时,评议会将按照投票表决的方式决定部门负责人的去留。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山西财经大学学生会所有。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米园园

    是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米园园

    是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山西省学联秘书处邮箱 xuexiaobu206@163.com 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 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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