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会组织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项目 | 验收结论 | 备注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高校行政职能。 | R达标 □未达标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R达标 □未达标 | |
3. 机构和人员规模 |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R达标 □未达标 | |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R达标 □未达标 | 实有5人 |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R达标 □未达标 | 实有6个 |
4. 除主席、副主席(探索实行轮值制度的高校为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R达标 □未达标 | |
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R达标 □未达标 | |
6.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R达标 □未达标 | |
7.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R达标 □未达标 | |
8.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R达标 □未达标 | |
9. 2019年10月以来召开了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R达标 □未达标 | 召开日期为: 2020年11月11日至12日 |
10.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R达标 □未达标 | |
11. 学生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有实质性举措,学生会工作人员普遍知晓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了解全国学联大会报告和章程修正案基本内容,了解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 | R达标 □未达标 | |
12.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R达标 □未达标 | |
13.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R达标 R未达标 | |
14.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R达标 □未达标 | |
15.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R达标 □未达标 | |
二、《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山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会,简称“山财研会”或“山财研究生会”,是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具体指导下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的群众性学生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会员,会员通过学校研究生代表大会行使权力。本会的一切活动以遵守国家的宪法为最高准则,在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所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四条 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二)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组织同学开展有益于成长成才的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沟通学校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五)坚持从严治会,规范研究生会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 凡我校在学的中国研究生均为研究生会的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章程的民主程序,有讨论、建议、监督和批评的权利。
(二)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有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享受本会各种待遇的权利。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
(二)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自身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努力学习本专业知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
(三)尊重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自觉维护本会的名誉。
第八条 研会干部除履行上述义务之外,还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身行为,努力为学生服务,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三章 组织和职责
第九条 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条 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简称研代会)是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一)校级研究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代表经班级推荐、学院研究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研究生会会员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学院(系)、年级,代表应当具有广泛性。
(二)研究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1、修改本会的章程。
2、监督本章程的实施。
3、听取并审议研究生会的工作报告。
4、选举产生新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
5、讨论大会代表提出的有关提案,必要时做出相应决议。
6、应当由大会行使的其它职权。
第十一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表决的方式、程序、有效票数等具体事项由代表大会决定。
第四章 执行机构
第十二条 研究生会组织架构一般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
第十三条 实行轮值制度,研究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研究生会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具体职责包括:
(一)执行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决议,对外代表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会;
(二)审议、制定研究生会的年度工作计划、报告、主持日常工作;
(三)任免研究生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
第十四条 具体工作部门设置为办公室、科研部、新媒体、文体部、实践部、权益部。
第五章 基层组织
第十五条 学院研究生会和班级属于校研究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校研究生会指导。
第十六条 各学院研究生会和班级应积极参加校研究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按时参加学院研究生会主席例会。
第十七条 校研究生会各部门工作人员由学院团组织推荐。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会。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 号 | 姓 名 | 政治面貌 | 院 系 | 年 级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一年级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 是否存在课业不及格情况 | 院系、班级学生工作经历 |
1 | 李世雄 | 中共党员 | 金融学院 | 2019级 | 24.4% | 否 | 无 |
2 | 王坤 | 共青团员 | 工商管理学院 | 2019级 | 12.5% | 否 | 无 |
3 | 陈璐轶 | 中共党员 | 会计学院 | 2019级 | 7.8% | 否 | 无 |
4 | 许薇 | 共青团员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019级 | 3.0% | 否 | 2019—至今 团支部书记 2020-至今 学院团委副书记 |
5 | 郭仕俊 | 中共党员 | 国际贸易学院 | 2020级 | | 否 | 无 |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产生办法
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各学院团委推荐,经学院党委同意,学校团委审查,报学校党委确定,提交大会进行选举产生。
选举办法
(一)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和《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经校党委和省学联批准,山西财经大学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山西财经大学第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 提出山西财经大学第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6人,应选5人,差额1人。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三)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候选人按姓氏画为序排列。
(四)山西财经大学第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由各学院团委推荐,经学院党委同意,由学校团委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五)正式选举时,参加选举的正式代表人数超过应到正式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因病、因事请假的,不能委托他人投票。选举时,提交大会的选票数同应到会正式代表的人数相符,按实到会正式代表的人数分发选票。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六)正式选举时,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正式代表的半数为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最后几名候选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或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由大会主席团视情况决定增减应选名额或重新补选。
(七)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表示不赞成的,可以另选他人;表示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表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的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的空格内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请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填写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对应意见栏内划“○”,不划“○”的视为无效。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选票一律用黑色书写笔填写,位置要端正,符号要准确。选票上选举人表达意愿的姓名、符号不符合选举办法规定的、填写不规范且无法辨认的、未按规定填写的选票为无效票。
(八)选举设监票人1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选举计票人2名,由大会秘书长提名,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工作。
(九)选举时,发出的选票应当同实到会正式代表人数相符,剩余选票由总监票人当众剪角作废。监票人和工作人员在清点选票时,无印章的选票作废。
(十)大会选举设两个票箱。监票人先投票,然后主席团成员和其他代表依次投票。
(十一)正式选举结束后,由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计票结果,当选的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十二)本选举办法,由主席团讨论后提交全体代表表决通过后生效。选举中,如果发生本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按有关规定讨论决定。
六、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根据《学联研究生会组织改革方案》、《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关于推动高校研究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山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积极推进研究生会的改革工作。经校党委同意,于2020年11月11日至12日在山西财经大学修德楼报告厅召开山西财经大学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
(一)指导思想
大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团的十八大精神,在校党委和团省委的领导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团结带领全校团员青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实现我校振兴崛起、跨越发展而努力奋斗。
(二)主要任务
审议山西财经大学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关于2019级研究生会工作报告,选举第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按照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印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和《山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与《学联学生会改革方案》以及《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的要求,对研究生会进行深化改革,推进研究生会的工作,强化研究生会组织的职能,引导研究生成长成才,维护研究生的正当权益,全心全意为广大研究生服务。
(三)主要议程
1、听取并审议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2、审议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会章程。
3、选举产生山西财经大学第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
(四)代表名额及构成意向
1、代表名额
根据《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本次大会拟定代表名额为研究生人数的1.4%(4193人),正式代表共计58人,列席人员5人。
2、代表构成
代表应具有广泛性,覆盖各学院、年级,非校院研究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分配名额的60%。对于代表身份的认定,要以参加选举时所从事的主要工作为准,具有多重身份的,按代表性和工作性质主次认定。
3、代表基本条件
(1)山西财经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4、产生办法
以各学院研究生会和班级为代表选举单位,进行代表的推荐、酝酿、考察和选举工作。具体方案见《关于山西财经大学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推选工作的通知》。
(五)宣传报道链接及图片
https://mp.weixin.qq.com/s/O0bWdVwv1T8tczuxsX0LKA
https://mp.weixin.qq.com/s/OWp-s3V-hpthgEB0wMLabg
https://mp.weixin.qq.com/s/yILMNVOnz2CN-1sSoI_kDQ
我校召开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山财新青年公众号
现场图片: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规定,经校党委、团省委同意,山西财经大学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研代会”)于2020年11月11日至12日召开。
(一)代表名额分配
根据《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本次研代会拟定正式代表58列席人员5人。
(二)代表构成
代表应具有广泛性,覆盖各学院、年级,非校院研究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分配名额的60%。对于代表身份的认定,要以参加选举时所从事的主要工作为准,具有多重身份的,按代表性和工作性质主次认定。
(三)代表候选人基本条件
1、山西财经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5、学习态度端正,工作作风扎实。
(四)代表的产生办法
各学院研究生会和班级为代表选举单位,进行代表的推荐、酝酿、考察和选举工作。主要程序包括:
1、推荐提名。推荐提名从基层开始,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经与单位党组织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2、组织考察。要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逐个考察,主要考察他们是否符合代表条件,特别要注意考察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基础。
3、严格审查。实行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的审核制度,征求学院党委意见。各选举单位要对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并做出结论性意见。
4、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各单位在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分配的代表名额和代表条件、构成要求以及考察情况,按多于分配名额20%的要求,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学院团委审核,在各选举单位公示三天。
5、组织选举。各选举单位组织进行差额选举,产生正式代表。
(五)列席人员的产生办法
由有关单位指导在学生组织中酝酿推荐,报校团委批复。
八、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制度
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制度
(征求意见)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落实《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的要求,进一步深化研究生会组织改革,支持引导研究生 会秉承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加强与广大同学的交流,切实服务我校同学的成长成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述职评议会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共同参与。
第三条 述职评议对象为校院两级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会时间定于每学期最后一月。
第四条 述职评议内容包括日常考评和总体考评,其中,日常考评的内容包括个人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总体考评则是对生骨干的总体服务效果和贡献程度进行考评。
第五条 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与其岗位直接挂钩。
第六条 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九、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学校党委把研究生会组织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格局进行统筹谋划,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团委具体指导,学校各部门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
学校党委定期听取研究生会工作报告,研究决定重大事项,专题研究研究生代表大会相关事宜,审议并通过召开研代会的请示,对研代会的筹备进行指导,学校主要校领导出席研代会开闭幕式。
学校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管研究生会工作,学校团委具体指导研究生会开展工作,充分尊重和支持研究生会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从政治方向、组织机制、骨干培养等方面给予具体指导和监督。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序号 |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 | 备注 |
1 | 分管研究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米园园 | 是 | |
2 | 研究生会组织秘书长 | 米园园 | 是 | |